- 索引号: 133701000761786494/2025-00147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日期: 2025-12-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标题: 关于启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电子证照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无证明之省”和“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自2026年1月4日起,济南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正式启用电子证照。
一、适用企业范围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请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补办等业务的企业,审批通过后将统一发放电子证照。
二、电子证照样式及要素内容
(一)证件样式
电子证照采用OFD格式,配有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签章,整体布局清晰、规范,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要素内容
电子证照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1、许可证编号
2、企业名称
3、住所
4、经营场所
5、库房地址
6、经营范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法定代表人
9、企业负责人
10、经营方式
11、许可期限
12、发证部门
13、发证日期
证件左上方附有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实时查询证照详细信息及验证真伪。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特色应用-电子证照栏目下载,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我的证照栏目,申领获取电子证照信息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爱山东”APP上的亮证方式详见附件。
社会公众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爱山东”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或通过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输入证照信息,实时查验电子证照的真伪及许可状态。
四、注意事项
1、电子证照启用后,已取得纸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纸质证照依然有效。
2、鼓励企业积极使用电子证照,在办理相关业务、接受监督检查等场景中优先使用。
3、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使用。
4、企业应妥善保管电子证照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在电子证照的下载使用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致电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531-68967305
特此通告。
附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申领亮证亮码流程.pdf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