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新版《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正式实施,全面优化船舶登记工作流程,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办证成本,助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山东省黄河航运局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了船舶国籍证书,这是新版规程实施后济南市办理的首件船舶国籍登记业务。
根据新版《船舶登记工作规程》规定,申请材料为海事管理机构或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的证书免予提交。山东省黄河航运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鲁济南舟07XX”船舶国籍登记申请材料后,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通过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查询到该船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信息,以此替代现场核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进一步简化了船舶登记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提升了办证效率。 下一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减证办、免证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