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3701000761786494/2021-0105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试行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关于试行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试行)。

二、决策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出台目的

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人民法院各自职能,切实解决企业“注销难”的问题,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由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促进企业“新陈代谢”,最大程度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四、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进一步简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实现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的联动注销,压缩简易注销材料,推进破产企业简易注销。

二是加强联动协同,持续提升企业注销便捷化水平。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建立健全企业注销联动机制,集成办理涉企相关许可证联动注销,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做好清算组备案修改和撤销。

三是明确特殊问题办理指引。简化提交营业执照和公章遗失的材料,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和不配合的情况及法人股东(出资人)或隶属企业已注销的情况,明确流程、简化程序,不断加强企业注销程序的便捷化、高效化,切实推动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五、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告期满后,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平台提报简易注销申请,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自然人身份认证、签名功能,可在线完成简易注销“全程网办”,办事便利度显著提升。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同办理的技术环境,为企业注销便利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贸商事项目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531-67888080)


        相关链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试行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试行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