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食药卫健项目审批服务处对医疗器械窗口现场咨询、来电咨询以及12345来件咨询等企业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第十批3条高频问题解答,供办事企业群众参考。 我经营着一家零售药店,现在想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医疗器械,请问这种情况下有什么面积要求?
依据《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条件若干细化规定》要求,从事医疗器械零售活动,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零售药店同时经营医疗器械和其他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如何认定的? 依据《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条件若干细化规定》要求,零售医疗器械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应当设置医疗器械经营专区或者独立货架、柜台,并有明显标识。经营场所的总面积可认可为医疗器械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药店零售6840体外诊断试剂(需低温运输贮存),对冷库的容积有什么要求么? 从事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零售活动的,对冷库的容积并没有特殊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需要冷藏、冷冻管理的医疗器械的,应当配备经过验证并具有温度显示和监测功能的冷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