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经与业务主管部门确认以下职业培训学校在许可期限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同意延续办学许可有效期。同意将学校举办者变更为“张秀芳”、将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秀芳”、将学校名称变更为“山东闪电到家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将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学校类型 | 办学内容 | 许可有效期 | 主管部门 | 许可证编号 |
1 | “山东巨星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闪电到家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基地一期第二部分六区8号楼6-28 | 法定代表人由“王胜利”变更为“张秀芳”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锁具修理工(五级) | 2025年5月26日至2028年5月25日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社民3-3701004000020-9号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