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支持文物经营企业发展调研座谈会,为参会的文物经营企业颁发全省首批《文物销售许可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处处长邢亚光,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鲁宁,以及文物经营企业代表等出席会议。
会上,文物经营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企业发展历程、文物销售特色业务以及文化传播推广等情况,围绕相关审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张鲁宁介绍了济南市《文物销售许可证》发放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邢亚光对济南市创新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等相关政策、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进行了解读说明。 会议强调,文物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部门要扛牢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激发文物市场主体活力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作为、积极创新,进一步加强审管互动,为文物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 会议指出,文物经营企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守法经营,维护自身良好声誉,提升文物保护技术,争做文物安全的“守护者”,筑牢文物安全第一道防线;要强化技术管理,积极探索文物经营新业态、新模式,争做诚信经营的“示范者”,营造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要普及文物知识,引导正确鉴赏文物,深挖文物背后的故事、历史和价值,争做文化传承的“传播者”,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参会企业代表对省、市文物保护改革和登记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济南市在全省创新开展《文物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既提升了证照的权威性和美观度,又解决了文物企业无法“亮证”经营的困扰,表示将严格按照省、市文物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坚守文物经营法律底线,做合法经营的典范,为维护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