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征求意见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提出并送达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书面意见应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利害关系人自动放弃陈述权、申辩权。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传真):0531-68966329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表:
班线名称 | 拟起讫地 客运站点(届时以进站协议为准) |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日发班次下限 | 拟投入车辆数量及要求 | 经营主体 |
单县-济南 | 单县顺达共用型汽车站、济南广场汽车站 | 无 | 壹日 壹班 | 中级及以上营运客车壹部 | 巨野县福乐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